政府采购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日期: 2019年1月18日
招标编号: SBC2019-CGDL-001
1. 招标人基本信息
招标人名称: 上海市血液中心
地址: 中国上海市虹桥路1191号
联系人: 杜争
电话: +86-21-62758027-1848
传真: +86-21-62950885
电子邮箱: duzheng@sbc.org.cn
户名: 上海市血液中心
开户银行(人民币): 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
帐号(人民币): 7311430183100000139
2. 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招标人名称 |
上海市血液中心 |
2 |
范围 |
招标代理机构 |
3 |
资金性质 |
自筹资金 |
4 |
委托时间及服务内容 |
通过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有效期为叁年(合同逐年签订),期限为2019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为上海市血液中心在上述时间内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的货物、服务类;工程类及其相关服务;信息系统及其相关服务的采购项目。 包件一,货物、服务类(不包括信息、及其相关类)委外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入围中标代理机构3家。得分第一名者负责进口产品、专业设备的采购;得分第二名者负责服务的采购;得分第三名者负责物料的采购。 包件二,信息系统及其相关服务委外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入围中标代理机构 1家 包件三,工程类及其相关服务委外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入围中标代理机构 1家 投标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资质、业绩等投一个或多个包件。 |
5 |
中选数量 |
本次中选的代理机构共五家。 五家中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其专业特点、业绩互为备用。 业主单位可根据各单位的资质、业绩等予以分配相关项目。 |
3. 报价须知
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指定地点。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4.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已完成财政网和国际招标网登记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类须已完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两年(2016、2017)无财务亏损;
(7)本次比选不接受资格类型相同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参选资料递交
(1)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介绍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资料递交时间:2019年1月28日北京时间下午13:00-15:00,逾期不接受参选。
(3) 资料递交的地点:上海市虹桥路1191号 上海市血液中心 后勤服务部 设备科
6. 参选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人需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胶装方式封装。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投标人在上海市区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5)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6) 投标人投标产品(服务)在上海地区的用户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在投标文件目录中需标明具体页码)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者,将导致废标。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7. 开标日期:2019年1月28日北京时间下午15:30 中国上海市虹桥路1191号后勤楼4楼会议室
8.参选文件的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根据评分标准表进行综合评审,后附评分标准详表,见附件。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报价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9.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的中选人为总承包人,不得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