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

献血光荣 功臣有奖


        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2004-200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大会将于今年年底前召开。为此,卫生部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和总后卫生部医疗管理局联合下发了推荐通知。
        据介绍,为鼓励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城市、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办法》,本次大会表彰奖项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和单位)、“无偿献血先进省(市)、部队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
        “无偿献血奉献奖”是对自愿无偿献血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凡自愿无偿献血分别累计4000毫升、6000毫升、8000毫升及以上的个人,将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银、金奖)”,无偿献血量累计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此前已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者,献血量自2004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量的基础上累计。
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为无偿献血事业捐款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常年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以其他形式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各界人士;以及此前已取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在2004年-2005年间继续无偿献血4次(每次献全血400ml或机采血小板一次)以上者,可获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称号。
        此次表彰增设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是对自愿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进行表彰。
        为了做好本市无偿献血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友情提醒:凡符合无偿献血累计达4000毫升及以上标准,至今尚未登记者,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于9月15日前到本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登记;无工作单位的,请到居住地的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登记。电话垂询62191114。

献血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