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年第47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制定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现予公布。
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附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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