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采集混合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编号:LS-CG009-04-20200528
上海市血液中心自筹资金拟进行血液采集混合仪项目采购, 现将该项目内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血液采集混合仪
二、 预算金额:70000元,2台
三、 采购需求:
1. 用于全血采集过程中称重,摇摆,采血过程监控,确保血液质量及采血过程的信息化管理。采集的血液量误差不大于3毫升。
2. 一条采血信息能至少记录8个报警,且保存在采血信息软件里(需提供至少一条包含8个报警的的采血记录)。
3. 符合采血操作规程中的要求:采血时间过长报警与采血预设量200ml\400ml自动关联,选择200ml预设量时采血时间超过5分和7分钟自动报警,选择400ml预设量采血时间超过10分和13分钟自动报警。
4. 电源:100-240VAC,50/60Hz。血液采集混合仪尺寸(W*L*H):≤20cm×40cm×17.5cm。重量(含电池):≤3.4KG。
5. 机器另内置一块紧急备用电池,在意外断电情况下保证采血混合仪能延迟工作至少30分钟,以保证采血进程不被中断、采血数据不会丢失。
6. 采血混合仪应具有计量器具证书,以确保其计量准确。
7. 每台血液采集混合仪需提供配套支架一个,用于采血混合仪的摆放,适用于各类采血场所(流动车、献血屋等)
8. 响应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7天24小时维修和技术支持,在接到使用单位校准、维修服务的请求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四、 参与者: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税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五、 参与者,请于11月26日之前将盖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产品资料及授权书(若有)等递交到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后勤部(备注:在外层包封应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响应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以便响应文件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联系人:杜争
联系电话:021-62758027转1848分机
公告人: 上海市血液中心
日期: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