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5日

上海11家医院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市卫生局公布本市获得卫生部批准开展器官移植的11家医院名单,今后未列入第一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应用委员会审核的医院和指定开展人体器官 移植的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一律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市卫生局介绍,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本市各医疗机构将严格执行开展器官移植项目“准 入门槛”的规定。
本市成为全国首批获准开展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及移植项目分别是: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肝脏、肾脏、心脏移植;市第一人民医院,肝脏、肾脏移植;上海 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肝脏、肾脏移植;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肝脏、肾脏移植;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肝脏、肾脏移植;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新华 医院,肝脏移植;市胸科医院,肺移植;上海市肺科医院,肺移植;二军大附属长征医院,肝脏、肾脏移植;二军大附属东方肝胆医院,肝脏移植。本市获得卫生部 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一家:二军大附属长海医院,肾脏移植。
根据相关程序,公布名单医院目前还需要向社会公示。并需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至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受理大厅直接办理人体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院的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有效期为18个月。
(来源:新闻晚报)